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11 日上 午 09:15 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5,088,3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42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42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
代表股份 2,804,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50,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