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8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将持有的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再”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子”或“受让方”)。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 3,865.86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
持有云南华再股权,云南华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
3、云南华再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为其提供了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华再应付公司债务余额为18,254.64万元,最终金额以以交割日各方共同签署的《交接确认书》所载数据
为准;相应债务的处理方案由各方于交割日经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约定偿付安排方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云南 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 标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接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华再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中天电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华再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
司净资产,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 3,865.86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
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华再的股权,云南华再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接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552000922A
3、注册资本:8,5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0 年 02 月 26 日
6、法定代表人:黄信谋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龙建路5号(综合楼)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与资源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二手家电及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电子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开发及转让;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环保产品及设备、办公用品、废弃物的再生产品、再利用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物流;废旧物资的回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废旧家具、家电、电瓶回收、利用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工业废弃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的清运、收集、处理服务及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取得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的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1 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 52% 4,420 万元 2018/5/3
2 肖斌 20% 1,700 万元 2018/5/3
3 唐要才 15% 1,275 万元 2018/5/3
4 罗升存 13% 1,105 万元 2018/5/3
11、中天电子的控股股东为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
12、中天电子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中天电子及其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3566217495T
3、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13 日
6、法定代表人:王永明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华新绿源环保股
91110112795101904A 5000 货币 100%
份有限公司
11、经查询,云南华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31日(2025年)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
资产总额 249,956,400.90 274,081,309.98
负债总额 194,700,506.12 180,053,356.88
净资产 55,255,894.78 94,027,953.10
营业收入 130,321,278.33 117,292,448.41
营业利润 -2,836,377.49 -3,116,494.60
净利润 -3,152,469.03 -180,199.70
注:以上数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已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华再 100%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 3,865.86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
2、转让方确认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股权质押、股权查封、股权冻结等任何限制或影响甲方行使股权权利的情形;若存在未披露的权利限制,由原股东承担全部责任,且收购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本次交易,并要求原股东按
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前产生的经营性应收应付、全部经营性负债,由乙方在交割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或采用建立收支专户并预留收支差额资金用于偿付等方式,确保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无任何交割日前产生的未披露负债。应收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国家奖补资金及原股东债权的处理方案由各方于资产交割日后经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约定。
4、自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乙方取得股东身份。甲方转让股权后,其在目标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收购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收购方已支付的收购意向金,在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转为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于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2026年8月15日前支付,具体金额根据《交接确认书》最终确认的价格并扣减保证金金额后确定。
6、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首笔股权转让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原股东配合目标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申请将原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收购方名下。
7、原股东办理完成目标公司土地上建筑物(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宿舍楼、食堂等非临时建筑物)的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