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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诚迈科技: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若公司股票在本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15,6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3,399,447 股(含本数)。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和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同时,由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创业板注册制新规,公司相应调整了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不超过
15,600,000 股(含),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发行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566,7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49954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99646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15,6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3,399,447 股(含本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Q1=Q0×(1+n)=15,600,000 股×(1+0.4999646)=23,399,447 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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