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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雄帝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 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21 – 068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推荐高晶、郑嵩、谢向宇、陈先彪、彭德芳及唐孝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皓华、安鹤男及漆韡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以上两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 9 名候选人由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程序、提名
程序、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皓华、安鹤男及漆韡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通过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通过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
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杨大炜先生及独立董事林慧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杨大炜先生及林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杨大炜先生及林慧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晶,女,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毕业于长春邮
电学院;1995 年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36%,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嵩先生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高晶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郑嵩,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曼彻斯
特大学,获硕士学位;2008 年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公司国际部经理、事业部总
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孔雀计划”A 类人才;2017 年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

    截至本公告日,郑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8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另一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高晶女士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郑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谢向宇,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
业于华中师范大学;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深圳市天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向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 股(其中有 50,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待回购注销)。除此之外,谢向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陈先彪,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结业于中国
农业大学;2002 年 3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职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先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其中有 40,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待回购注销)。除此之外,陈先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彭德芳,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
南大学;2004 年至 2021 年 2 月历任本公司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创新业
务中心总经理; 2011 年 5 月 2017 年 9 月任深圳市天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公司南区销售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德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唐孝宏,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历任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富金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机电控制工程师,部门主管,深圳市华证联实业有限公司机电控制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工、研发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唐孝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皓华,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家财政部主任科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长,深圳市沙河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部门负责人,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及副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安鹤男,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
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美国 IntergraphStudio 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历任解放军总参测绘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统计局计算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公安局深化体质改革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会长,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主任及本公司独立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安鹤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漆韡,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湖北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高级风控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基金总经理及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乾德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漆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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