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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讯达:关于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畅想互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想互娱”)持有的中联畅想(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畅想”)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1、主要程序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股票停牌事宜;

    2017年6月2日,公司公告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披露了本次交易方案以及本次交易有关内容;

    2017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7号);

    2017年7月8日,公司公告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内容,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方案以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2017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深圳市

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内容,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内容;

    2018年1月8 日,公司公告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了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018年1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交易的相关申请材料,

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180050号);

    2018年1月19日,公司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180050号);

    2018年1月26日,公司公告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披露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80050号)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事项;

    2018年1月31日,公司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80050号);

    2018年2月13 日,公司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50号);

    2018年3月1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内容,披露了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意见及相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事项;

    2018年3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披露了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补充和修订的事项;

    2018年4月11日,公司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180050号);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内容,披露了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意见及相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事项;

    2018年5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披露了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补充和修订的事项。

    2、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论证。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三、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在交易进程期间及重组审核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配合并快速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预计将构成重大调整。

    鉴于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商讨交易调整方案且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方案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申请文件。撤回文件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交易方案调整事宜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若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仍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须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将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与相关各方重新商讨本次交易相关协议部分条款,尽快确定本次交易的调整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