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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新易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0-04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要求。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情况和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审核程序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70,937,745 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99,312,843 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次董事会有关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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