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0-01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 2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要求。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70,937,745 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含),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 179,887.99 13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09,887.99 165,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决定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项;
2、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报酬,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3、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