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94 股票简称:天孚通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邹支农 欧洋 朱国栋
王志弘 潘家锋 鞠永富
ZHOU, ZHIPING 耿慧敏 徐飞
全体监事签名:
王显谋 李恒宇 于守妍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凯荣 吴文太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5
释义 ......6
第一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6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9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2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3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3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35
三、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6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7
第六章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38
二、查阅地点......38
三、查询时间......38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术语 指 内容
天孚通信/公司/发行人 指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天孚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发行
董事会 指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
世纪同仁/境内律师/发行人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证天业/上市公司审计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江
构/会计师 指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苏
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 17:00 前
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1]B002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实际
收到天孚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785,999,962.98 元
(大写:人民币柒亿捌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玖角捌分)。
2021 年 1 月 14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1]B003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止,贵公司实际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53,230.56 元(不含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8,424,753.00 元(壹仟捌佰肆拾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叁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58,621,979.42 元。
(五)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18,424,753 股。本次发行方案中设定的预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 18,652,112 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6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85,999,962.9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953,230.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66 元/股,发行数量为 18,424,75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5,999,962.98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元/股) (股) (元)
1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42.66 937,646 39,999,978.3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太平资管-兴业银行-太平资产定 42.66 1,875,293 79,999,999.38
增 18 号(利鼎)资管产品
3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66 1,406,469 59,999,967.54
4 厦门招商金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2.66 1,406,469 59,999,967.54
(有限合伙)
5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42.66 937,646 39,999,978.36
(有限合伙)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
6 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 42.66 937,646 39,999,978.36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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