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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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美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00万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0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8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数的比例不低于25%。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数量,但不超过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且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内容,为规范公司现金
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程度,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修改公司章
程(草案)对应条款,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将
重新予以公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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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8)》。为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董事会制定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内容,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等事项出具相
关承诺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
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内容,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公司控股股东购回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
有权部门认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
及控股股东金大地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少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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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现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1-9月财务审阅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审
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2013年9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2年1-9月、2013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13年12月20日在公司一楼
多功能厅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4、审议《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公司控股股东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
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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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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