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
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
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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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德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股
权,也不会由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还承诺,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周建明于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承诺:“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 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会由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3)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江瑜、陆仁芳、
翟仲源、薛黎霞、严建元、戴红兵承诺:“本人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一年锁
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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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增
资扩股引入的两家新增法人股东吴中国发及高新国发承诺:“本公司承诺自公司
增资完成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6 月 19 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江苏德
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 “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也不会由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权。”
(5)本公司其它股东苏州信托、香塘创投、蓝壹创投、保鼎工贸、赵明、
孙含笑、刘树发、杨宝根承诺:“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 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6)2009 年 7 月 2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53 号),
同意发行人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 苏州信托应转持的国有股由其国有出资人苏
州国际发展集团公司(持有苏州信托 70.01%的产权)按照 140.02 万股(按本次
发行上限 2000 万股的 10%乘以 70.01%计算)乘以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价的等额现
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公司应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前
就资金上缴事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出承诺, 并在发行结束后按规定及
时缴纳资金。若发行人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低于本次发行上限 2,000 万股,则苏州
国际发展集团应缴资金相应按照实际发行数量的上述比例计算, 本次发行结束后
应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期:2010 年 9 月 21 日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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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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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风险因素
1、原材料联合采购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 PVC 树脂、PE 树脂、EVA 树脂等均是衍生于石油的化
工产品,这些原料构成目前大多数化工产品的大宗原材料,并长期被中国石化及
其关联公司上海石化、扬子石化等垄断,一般的下游生产企业或规模较小的贸易
商由于自身消耗量有限,很难从其获得优惠的价格,而苏州国信、三星贸易、三
菱商事等专业的大宗化工原料贸易商,由于其自身销售规模较大,往往成为中国
石化最青睐的客户。
因此,在此背景之下,为了获得优惠的采购价格,德威新材需要联合其他企
业联合采购以增加原料采购规模,而上海世恩、上海巨科等规模较小的贸易商依
靠自身的销售量也很难直接从中国石化获得价格优惠,因此,德威新材与其达成
联合采购意向,使公司原料采购规模大大增加,提高了与上游石化企业的谈判基
础,从而在价格上获得一定的优惠,在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石化生
产企业购入大宗原材料,从而降低双方的采购成本,达到共赢的结果。近三年一
期,公司向上海世恩、上海巨科销售的原材料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2010 年 1-6 月
销售收入
2009 年
销售收入
2008 年
销售收入
2007 年
销售收入
上海世恩实业有限公司 3,401.67 4,720.19 5,321.67 3,237.69
占当期原材料销售收入的比重 49.84% 38.75% 73.83% 85.23%
上海巨科化工有限公司 3,390.39 5,736.29 1,847.38 -
占当期原材料销售收入的比重 49.67% 48.31% 25.63%
通过与上海世恩、上海巨科的联合采购,公司扩大了原材料采购规模,获取
了一定的价格优惠,以 2010 年 1-6 月为例,公司此种采购模式对公司净利润的
影响为 161.07 万元,占公司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8.54%。
自 2010 年 9 月开始,公司已停止与上海世恩(2007 年 11 月前曾为公司关
联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相关内容)在原材料联合采购方面的合作,如果
未来公司自身原材料需求量加上与其他中小化工贸易商的联合采购量不能达到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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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化企业获得价格优惠的规模, 将无法使公司享受较同行业其他企业优惠的原
材料采购价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发生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因石油价格大幅波动而波动幅度较大,导致
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也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 但公司通过联合化工原材料贸易商
采购、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加大从国外采购原材料的比重、减少国外高价原材料
的使用量、持续改进生产控制流程降低废品率等策略控制产品成本,同时开拓较
高毛利率产品的市场空间,主动调整产品结构,较高毛利率的 XLPE 料、内外屏
蔽料、PVC 特殊料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由 2007 年的 68.10%上升
到 2010 年 1-6 月的 77.39%(具体如下表),而普通 PVC 的比重则由 2007 年的
31.90%下降到 22.61%,使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稳步提升,2007 年-2010
年 1-6 月分别为 19.90%、20.28%、21.79%和 21.97%。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1、XLPE 料 毛利率(%) 20.87 21.36 20.21 17.22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29.78 32.58 25.61 10.54
2、内外屏蔽 毛利率(%) 18.99 18.86 18.84 15.75
料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20.79 21.00 22.28 15.74
3、PVC 特殊料
其中:
① 汽 车 线 束 毛利率(%) 29.53 28.92 25.81 25.17
料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12.83 8.37 5.59 8.58
毛利率(%) 36.15 36.01 32.57 30.19
②UL 系列料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4.16 5.92 10.00 15.98
毛利率(%) 30.06 29.42 23.24 23.48
③弹性体料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9.83 9.67 9.56 17.27
4、通用 PVC 毛利率(%) 15.72 15.47 14.80 14.33
绝缘料 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 22.61 22.46 26.96 31.90
综合毛利率(%) 21.97 21.79 20.28 19.90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稳步提升,但如果发生原材料大幅上涨、
原有产品竞争力下降、较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比重不能有效扩大、市场竞争加剧
而导致的价格下跌等因素,而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出现波动的风险。
3、基础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VC1300树脂、DOP增塑剂、DJ200树脂,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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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M增塑剂、EVA、Carbon black(炭黑)等。这些原材料构成了公司产品的主
要成本,近三年一期主要原材料占各主要产品生产成本比重详见“第五节、四、
(五)、1、近三年一期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
相关内容。
公司主要原材料均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较大,近三年
一期原油价格波动非常剧烈。 原油价格的波动也导致了本公司所采购的石油化工
产品价格产生了较大波动。报告期内, 本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如下图:
2007-2010年1-6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