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德威新
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德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也不会由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还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周建明于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投资”)承诺:
“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会由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江苏德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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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江瑜、陆仁芳、
翟仲源、薛黎霞、严建元、戴红兵承诺:“本人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一年锁
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增资
扩股引入的两家新增法人股东吴中国发及高新国发承诺:“承诺自公司增资完成
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6 月 19 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江苏德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也不会由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权。”
5、本公司其它股东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 苏州香塘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塘创投”)、 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壹创投”)、 上海保鼎工贸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保鼎工贸”)、
赵明、孙含笑、刘树发、杨宝根承诺:“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的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2009 年 7 月 2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
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53 号),同
意发行人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苏州信托应转持的国有股由其国有出资人苏州
国际发展集团公司(持有苏州信托 70.01%的产权)按照 140.02 万股(按本次发
行上限 2000 万股的 10%乘以 70.01%计算)乘以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
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苏州国际发展集团公司应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前就
资金上缴事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出承诺,并在发行结束后按规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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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缴纳资金。若发行人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低于本次发行上限 2,000 万股,则苏州国
际发展集团应缴资金相应按照实际发行数量的上述比例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应
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见本公告后附件)及 201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其中,2012 年第一季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1 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1 年第一季度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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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4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6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4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德威新材”,股票代码“300325” ;
本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
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6 月 1 日
3、股票简称:德威新材
4、股票代码:3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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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10、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 2,631.90 32.90 2015 年 6 月 1 日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SS) 1,028.25 12.85 2013 年 6 月 1 日
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0.00 6.88 2013 年 6 月 1 日
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6.25 2013 年 6 月 1 日
发行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