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08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1年7月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考核达标,解除限售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详见2021年1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202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详见2021年1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1
年1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