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09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保险合同其他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