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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HENZHEN CAPCHEM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沙坣同富裕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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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
红、张桂文、毛玉华、姜希松、陈志锋、 赵志明、周艾平、李梅凤等11名自然人
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2009年9月30日
资产负债表、2009 年1-9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2009年7-9月利润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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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三季度和对比表中2008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2009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敬请
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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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深圳新宙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5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2,7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 2,700 万股新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数量为 5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 2,1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80%。发行价格为 28.99 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7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新宙邦”,股票代码“300037”;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160 万股股票将于 2010 年 1 月 8 日起上市
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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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
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 年 1 月 8 日
(三)股票简称:新宙邦
(四)股票代码:300037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7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
红、张桂文、毛玉华、姜希松、陈志锋、 赵志明、周艾平、李梅凤等11名自然人
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 540 万股自本次社会公
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160 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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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量
(万股)
占首次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比
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覃九三等 45 名
自然人股东
(见附注)
8,000.00 74.77% 2013 年 1 月 8 日
网下配售股份 540.00 5.04% 2010 年 4 月 8 日
网上定价发行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份 股份 2,160.00 20.19% 2010 年 1 月 8 日
小计 2,700.00 25.23% —
合计 10,700.00 100.00% —
注: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45 名自然人股东为: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
张桂文、赵志明、江慧、周艾平、李梅凤、毛玉华、刘兴华、姜希松、沈兵、郑春怀、张志
强、王明杰、李荣成、陈卫东、陆军、陈志锋、刘焯、莫官明、秦武、程育娟、冯芬、胡志
坚、黄珍、李飞、宋春华、吴科国、向秋芬、校晶、徐晓琳、曾喜明、曾原、张俊彦、朱用
官、陈长春、高家勇、何天虔、李兵、孙先保、王建国、张尚军。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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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CAPCHEM TECHNOLOGY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山沙坣同富裕工业区
6、经营范围: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
产销(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字第 2003-0939 号文
执行)。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乙醇[无水](32061)、2-丙醇(32064)、盐酸(81013)、正磷酸(81501)、
乙酸[含量>80%](81601)、氢氧化钠(82001)、氨溶液[10%<含氨≤35%](82503)
的批发(无自有储存,租赁仓库)(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期至
2009 年 11 月 14 日止)。
7、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容器化
学品和锂电池化学品两大系列,具体包括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固态高分子电容
器化学品、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四类产品。公司主营产品属于
国家鼓励、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的电子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及节能环保材料等高
新技术产品。
8、所属行业:电子化学品
9、电话:0755-89924512,89923768
10、传真:0755-89924533
11、电子邮箱:zhoudw@cap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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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董事会秘书:周达文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有公司发行
前股份数(股)
1 覃九三 董事长、总经理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17,812,480
2 周达文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13,299,680
3 郑仲天 董事、总工程师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13,072,240
4 钟美红 董事、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10,444,720
5 张桂文 董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5,766,320
6 王德全 董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
7 国世平 独立董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
8 何晓明 独立董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
9 张晓凌 独立董事 200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
10 毛玉华 监事会主席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370,400
11 姜希松 监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293,680
12 陈志锋 监事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65,360
13 李梅凤 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830,560
14 赵志明 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 2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3,300,400
15 周艾平 副总经理 2009 年 6 月 30 日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 955,520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持有本公司债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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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张桂文等六人作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六人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合计持
有公司 68,315,680 股,占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总数的 85.39%,占发行后股份总数
的 63.85%。
(1)覃九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7年出生于湖南省。
199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湖南省
株洲市化工研究所,曾担任湖南省石油化工贸易公司深圳分公司进出口部经理、
深圳瑞基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深圳市宝安
金桥化成化工厂负责人。2002年2月起担任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自2008年4月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
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