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我们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新增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二、关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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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丽) (杜惟毅) (王海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