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德伦医疗”)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或“评估机构”)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中联评估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收益
法两种方法对德伦医疗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结果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签章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