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大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大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大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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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陈大力先生简历
陈大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平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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