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结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陈大力先生、龙飞先生
2、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4年8月1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结果和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结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沈坚强先生、夏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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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代表监事:卢俊女士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4年8月1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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