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刘益谦先生(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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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董事),刘益谦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董事),张晓苗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生(董事),胡兵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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