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会议由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益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大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大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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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大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聘任李梦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六)《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刘益谦先生(董事)、陈大力先生(董事)、龙飞先生(董事),刘益谦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董事),张晓苗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陈大力先生(董事),胡兵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
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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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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