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及配股价格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价格:人民币7.00元
二、配股比例及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8年末公司总股本104,787,48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57,181,220股计,每10股配售2股。
本次配售总额16,255,668股,其中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4,568,968股,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686,700股,其余放弃。
三、配售对象
1999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9年12月13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2月14日
五、配股缴款时间
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9年12月15日至1999年12月29日(期内证券交易所营业日),逾期未缴配股款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因1999年12月20日为公众假日,缴款时间顺延一日。
六、配股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其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股东,本公司高管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七、配股认购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购配股,认购时填写“三峡A配”买入单,交易代码为“8565”,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0元,每个股东申购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认购配股数量以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后取整,不足1股部分不予配售。
2、国家股和高管人员配股在本公司财务处用现金直接认购。
3、若投资者在1999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29日办理了“渝三峡”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4、截止1999年12月29日,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部分将视作自动放弃,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八、本次获配股份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深交所的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九、有关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咨询部门:
1、本公司董秘办:(023)68823076联系人:戎路明
2、本公司证券部:(023)68824806联系人:徐厚梁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