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名称:渝三峡
股票代码:0565
公司名称: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21号
配股类型: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配售总量:1619.37万股
配售价格:3.00元
主承销商: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编制。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1995年度配股方案并经重庆市证券管理指导小组重府函字[1995]第150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10号文复审通过。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配股说明书旨在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本公司本次配股之详细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批准本配股说明书。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配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21号
法定代表:陈光辉
电话:(0811)8824806
传真:(0811)8820710
2.主承销商: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地址:上海市浦东乳山路
电话:(0755)3215465
传真:(0755)3217032
3.副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国春
地址:北京市东公庄大街21号
电话:(010)3319988-15324
传真:(0755)3253052
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203栋
5.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重庆市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新华路429号
电话:3832697
传真:3840957
三、配股方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每股3.00元
4.配售新股:1619.37万
5.配股比例: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股本为基准,配售1619.37万股,以送红后之现有股本为基数,每10股可认购2.3股。
6.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1996年4月17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全体股东。
为使配股顺利进行,渝三峡A自1996年4月15日于4月26日停止托管及转托管。
7.本次配股登记日:1996年4月17日
本次配股除权日:1996年4月18日
8.本公司配股不设权证交易。
9.本次配股如全部股份募足共可募集资金4858.11万元人民币(包括实物资产),扣除本次配股的各项费用68万元,公司实际募集配股资金4790.11万元人民币(包括实物资产)。
10.本次配售的新股与公司现行普通股票享有同等权益。
11.配股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3777.75 868.88 4646.63
(2)内部职工股 6.15 1.41 7.56
(高级管理人员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83.9 870.29 4654.19
(二)已流通股份
个人股 3256.85 749.08 4005.93
已流通股份合计 3256.85 749.08 4005.93
(三)总股本 7040.75 1619.37 8660.12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6年4月22日至1996年5月3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认购的股份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股票托管证券商处
3.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渝三峡A股的个人股东,可按10:2.3的比例获得渝三峡配股权证,配股权证简称为"三峡配股"(代码8565),本次派发的渝三峡配股权证不能转让,配股认购期间,权证亦不能转托管。
在规定的配股缴款期内,渝三峡配股权证持有人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得撤单,并且每个持有申报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数量。国有股股东承诺以实物资产及现金认购。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在规定配股交款期内股东未办理配股手续,其配股权视作自动放弃。配股缴款期满后,社会公众配股未被认足之余额由承销机构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已流通股份的上市时间在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交易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国家股配股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作如下用途:
(1)投资3000万元建立中日合资企业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汽车项目。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公开募集股金引进日本关西90年代最新技术系列汽车漆项目。该项目现已基本完成,正进行试生产,在此基础上,中日双方将按各50%的比例,总投资6000万元,组建中日合营"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投入的3000万元中,引进技术软件和部分设备折价2456.4万元,还需投入现金543.6万元,这部分现金拟从配股资金中解决,"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现已正式挂牌,明年底即可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预计合营公司在开工率为16.2%时,企业就能够有盈利,满负荷生产时年利润可望达2845万元,投资回收期预计为4年。
(2)投资800万元进行色漆车间的技术改造
为扩大生产能力、改变产品结构,增加小包装的产量、满足市场需要,同时为了搞好安全生产,董事会决定对一车间即色漆车间进行全面改造,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完成后年生产规模将由15000吨扩大到25000吨。预计新增产值为10670.8万元,新增利润为335.86万元,新增税金984.66万元,新增利税合计1320.42万元。
(3)投资450万元增加变压器容量
为了发挥设备的生产能力,保证正常生产,满足市场需要,增加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新增加1000千伏安装机容量和110千伏输电线路,项目建成后,将使本公司电力负荷从原来的3000千瓦增加到5565千瓦,解决现有变压器的超负荷运转状况,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4)投资471.78万元建立综合废水生化处理工程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本公司为实现基本消除污染这一目标,造福社会,在学习国内外先进治理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建立废水处理场,利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涂料生产废水,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项目实施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它不仅会使公司变成花园式企业,也给公司周转地区的企业和民众带来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同时该项目实施后,公司每年将节约36万元的排污费。
这批项目已获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批文包括重庆市规划局1994年第5号文件《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10千伏线路工程的选址意见通知书》、重庆市人民政府外经贸渝审字[1995]65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重庆市化学工业管理局1993年第1号文件《关于重庆油漆厂全厂综合废水生化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其《1995》217号文件《关于对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色漆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1.政治环境:国家政策的变动,对本公司经营会产生影响。
2.国际环境:中美关系、复关问题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其影响主要应来自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3.行业竞争:国内同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使本公司经营增加压力,同时本公司经营发展受到相关行业发展的制约。
4.环保因素:本行业的企业易产生"三废"问题,若治理不当,生产经营会受到限制。
5.募股风险: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足,对本公司投资项目及经营将有不利影响。
对以上风险之对策:
1.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改善销售服务,并注重市场信息的调研、掌握,以减少竞争压力,保持行业竞争中的优势。
2.严格依照规范化运作程序经营,以减少政治政策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3.继续加强和扩大与海外先进技术的合作,增强技术实力,从而加强竞争实力和减少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4.建立完善的环保制度,继续保持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在资金募集不足时,本公司将通过贷款等途径解决。
八、咨询办法
若渝三峡股东对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证券部或本公司本次配股主承销商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21号
电话:(0811)8823076
传真:(0811)8820710
联系人:戎路明、徐厚梁
主承销商: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深圳公司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13层
电话:(0755)3217225
传真:(0755)3217032
联系人:金春保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光辉
一九九六年四月四日
九、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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