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5年10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根据证监会发字(1994)131号文件《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和证监发字(1994)161号文件《上市公司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的规定审核同意。
现将配股方案概要重申如下:
1、本次配股按公开时总股份5795万股为基数,据不超过30%的规定,拟配1619.37万股,按1994年年末总股份7040.75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2.3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868.88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750.49万股。
2、在规定的配股期内(配股时间另行通知)社会公众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个人股东以现金认购,国有股东以现金和实物资产认购。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