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1、3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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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