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马丙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1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0,575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4.9073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4,81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 4,811 元,由人民币 604,305,38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04,300,575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