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暨授权董事局决定1994年度配股方案,本董事局于199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局第六次特别会议,决定向全体股东配股,其决议如下:
一、配股比例:每10股配2.3股,共配售新股79349406股。
二、配股价格:3.65元/股。
三、配股数量:本次配股总数79349406股(其中法人股34371062股;个人股44978344股)
此方案须报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