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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1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电力集团拟为控股子公司东电茂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继续以自有房产作为担保标的,为其持股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向沈阳中科天道新
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相关采购合同纠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电力集团拟为控股子公司东电茂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