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B 公告编号:2018-02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8年2月12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UPL老挝”、“目标公司”或“乙
方”)和UPL (MALAYSIA)SDN. BHD.(以下简称“丙方”)就公司收购UPL老
挝 30%的股权签订了《老挝万象东坡禧经济特区项目股权合作协议》,该部分
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现金及2,000万美元施工垫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
议通过《关于收购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UPL (MALAYSIA) SDN. BHD.,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40万马币(约折合10万美元)
办公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市大学路72A B座25-2号
代表人:Lim Yaw Boon 先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种植园
股东情况:Lim Yaw Boon 先生持有其99%股权。
关联关系:与神州长城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简介
公司名称:UPL LAO CO., LTD./ 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办公地址:老挝万象市塞色塔区Phonthan村Kampheng Meuang街Asean大
厦11-16层
代表人:Lim Yaw Boon先生
经营范围:东坡禧经济特区(免税产业园)开发
2、交易标的股东情况
是否与公司存在
股东名称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关联关系
UPL(MALAYSIA)SDN.BHD. 80 45 否
老挝商务部 15 15 否
KINGSMEN LAOSOLECO.,LTD 5 10 否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30
UPL(MALAYSIA)SDN.BHD.的基本情况同本公告“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3、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2015年度 2016年度
资产总额 3,221.09 4,052.14
负债总额 2,354.47 3,538.54
净资产 866.62 513.60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40.32 -353.02
净利润 -240.32 -353.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 -1,107.04
4、东坡禧经济特区情况
UPL老挝有限公司同老挝政府签署了50+40年特许经营权协议,作为东坡禧
经济特区的特许经营者,全权负责东坡禧开发事宜。东坡禧经济特区位于老挝万象市湄公河河畔,是唯一处于首都万象商业核心地段的免税产业园。东坡禧经济特区总占地面积53.9 公顷,拥有90年商业土地使用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特区内拥有 e-gaming、医院、银行等特殊经营牌照,经济特区内的优惠政策详
见本公告“四、4、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四、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同老挝政府签署了东坡禧经济特区90年特许经营权协议,作为东坡禧
经济特区的特许经营者,全权负责东坡禧开发事宜。目标公司拥有东坡禧经济特区100%的所有权,作为业主单位建设、拥有并运营东坡禧经济特区。
1、目标公司股权收购
1.1 各方同意,依照老挝法律法规,收购目标公司: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
1.2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东坡禧经济特区(免税产业园)开发
1.3 董事会和目标公司管理
目标公司应设立董事会,包含5名董事,其中甲方指定2名董事,丙方指定
1名董事,老挝政府代表指定1名董事,KINGSMEN LAO SOLE CO., LTD指定1
名董事。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由甲方指定。
2、股本和资本分配
2.1 依照本协议,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30日内向甲方转让30%股权,丙方
保留45%股权,老挝商务部持有15%股权,KINGSMENLAOSOLECO.,LTD持有10%
股权,各方以各自股权份额为限行使权利并承担责任。
2.2 甲方出资3,000万美元,包含:(1)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甲方出
资现金250万美元;(2)开发万象东坡禧项目的EPC合同生效后21天内,甲方
出资现金750万美元;(3)工程施工垫资2,000万美元。
2.3 目标公司经营期限内,甲方有权邀请战略投资者参与此项目。
3、各方责任
3.1 乙方应指定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EPC承包商,负责设计、采
购、建设、调试并移交给项目最终用户或UPL老挝。
3.2 53.9公顷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在UPL老挝公司名下,土地应当包括以下
特征:
(a)面积为53.9公顷[根据美评(AMERICANAPPRAISAL(THAILAND)LTD.)
于2015年11月3日出具的2015/542号评估报告显示,该53.947公顷土地的评
估值为1.7亿美元];
(b)不具有任何所有权缺陷;
(c)现有设施,不包括迄今为止由其他承包商完工的周边围栏、入口大门和辅助工程等设施。
3.3 乙方和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根据适用法律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以
维护现有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如电力,水,气,污水)、投资和建设经营许可证、建设、运营期间外籍人员的劳工许可、工程建设经营许可证和执照。
4、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东坡禧经济特区作为免税产业园,将设立独立的海关,特区内外资享受极其优惠的政府税收政策,包括:50+40年的商业土地使用权,100%外资注册,免进、出口关税,5%的增值税,免5年利润税,工资所得税为5%,7*24小时营业,一站式注册服务,灵活的外籍劳工注册等。
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应受老挝法律管辖和解释。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股权的目的
本次收购股权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收购当地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拓展在老挝以及东南亚地区的业务: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公司施工业务范围,积累项目施工经验,提升公司形象和影响力;另一方面UPL老挝所属东坡禧经济特区项目地理位置极其优越,特区北侧紧邻老挝-泰国关口,连接老-泰第一友谊大桥,该关口每年进出国际游客超过100万人,占入境老挝国际游客25%以上;特区东侧为拟建的“中国-东盟高铁”高铁站,老挝段计划于 2021 年开通运营,预计每天将有超过5,000名游客途经特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及“中国-东盟高铁”的开通,将会为特区未来发展注入无限潜力。
2、本次收购股权可能存在的风险
1)开发风险:由于收购公司所负责的经济特区项目投入较大,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影响融资进度和开发进程等风险。
2)经营风险:本次境外投资可能遇到海外政治、政策、汇率以及当地的法律、人文、商业环境等因素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在把控前期投入资金总量的前提下,通过加快项目开发节奏,降低政策变动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公司将高度关注当地政治、政策动向等形势,并购买相应保险,以减少以上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3、本次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就项目开发建设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项目落地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UPL老挝有限责任公司、UPL (MALAYSIA) SDN. BHD.签署的《老
挝万象东坡禧经济特区项目股权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