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威迈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06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威迈斯”,扩位简称为“威迈斯”,股票代码为“68861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7.29元/股,发行数量为4,21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42.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694.4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673.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3,368.00 万股。
根据《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3,113.70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36.8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357.60 万股,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总量的 7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121.5477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36.0523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10.40 万股,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3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81741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迈斯 2 号资管计划”);
(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
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
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3 年 7 月 21 日(T+4 日)之前将全
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
退回。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本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获配股数(股) 次发行数量的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限
比例(%)
1 东证创新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1,268,767 3.01 59,999,991.43 24 个月
威迈斯 1 号资管计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2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2,716,641 6.45 128,469,952.89 12 个月
划 资产管理计划
威迈斯 2 号资管计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3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900,824 2.14 42,599,966.96 12 个月
划 资产管理计划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4 有限公司 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191,014 0.45 9,033,052.06 12 个月
或其下属企业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5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1,910,145 4.54 90,330,757.05 12 个月
合伙) 或其下属企业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
6 (有限合伙) 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 1,432,609 3.40 67,748,079.61 12 个月
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 8,420,000 20.00 398,181,8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9,843,778 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465,512,261.62 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260,222 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12,305,898.38 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3,576,000 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114,909,040.00 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 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 元;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60,222 股,包销金额为 12,305,898.38 元,包销股份
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77%,包销股份的
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比例约为 0.62%。
2023 年 7 月 21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
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7440
发行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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