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点软件 股票代码:68823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特别提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3,00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为 6,715.069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0.35%,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未来的收入增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作为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一直专注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前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33.69%,增长较快。
主要原因有:公司持续改进的核心技术及不断完善的整体性解决方案构成收入增长的源动力;公司加强建设全国性行销服务网络是收入增长的实现途径;有利的产业政策和公司在专业领域内的优势地位是收入增长的助推器。
据中研普华测算,2019 年我国电子招投标行业市场规模已达 22.1 亿元,2025
年预计达到 42.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1.56%。公司在智慧招采领域中市占率较为领先,是行业的内主导者。2019 年我国智慧政务市场规模达到 3,142 亿元,
预计未来 5 年内,智慧政务将保持 7%左右的稳定增长。2019 年我国建筑信息化
(数字建筑)市场规模为 280 亿元,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1,076 亿元,年复合增
长率为 25.15%。
综上,未来公司所处的三个业务领域仍有一定的增长,但公司未来的收入增速存在下降的可能性。
(二)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来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主要股东经过充分协商后可能仍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不佳的风险;或因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招致“门口的野蛮人”觊觎,导致公司陷入股权争夺战,使企业经营和管理受到干扰的风险。
(三)对政府客户依赖,造成盈利波动、收款滞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政府部门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26%、66.08%、62.21%和 50.19%,政府部门用于信息化的财政预算的变动将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状况产生影响,使得公司存在盈利波动的风险。
同时,由于受政府类客户的采购付款周期的影响,这些客户的付款时点存在集中的情况,主要集中在每年的 12 月至次年的春节前,存在收款时点滞后的可能性。
(四)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当期主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营业务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收入
一季度 38,254.72 42.18% 15,962.78 7.52% 22,240.16 14.56% 15,881.14 13.36%
二季度 52,447.83 57.82% 31,211.03 14.69% 26,488.17 17.35% 16,845.75 14.18%
三季度 - - 57,909.67 27.26% 35,976.02 23.56% 25,815.49 21.72%
四季度 - - 107,320.32 50.53% 67,992.67 44.53% 60,294.84 50.74%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当期主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当期主营 当期收
营业务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业务收入 入占比
收入
合计 90,702.55 100.00% 212,403.80 100.00% 152,697.01 100.00% 118,837.22 100.00%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招标,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再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2018-2020 年度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
例在 22%-32%的区间范围内。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第四季
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 50.74%、44.53%和 50.53%,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由于员工工资性支出所占比重较高,造成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比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更为明显。
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的风险。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报告数据推测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或盈利情况。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3092 号
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
440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
本为 33,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6,715.0690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新点软件”,证券代码为“68823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
(四)股票简称:新点软件;股票扩位简称:国泰新点软件
(五)股票代码:688232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30,000,000 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2,5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715.0690 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6,284.9310 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214.7959 万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