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12 月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相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现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 5 分钟。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六、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根据省、市相关防控要求,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苏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律师名单
(五)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八)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九)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一)统计表决结果
(十二)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50.00 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4,750.00 万元变更为 33,00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4,750.00 万股变更为 33,000.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国泰
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 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依法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依法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 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
于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用 代 码 为 91320582704068740Y。
91320582704068740Y。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经
公司于【】年【】月【】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
“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登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记,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股 8,250.00 万股,于 2021 年 11
普通股【】万股,于【】年【】 月 17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月【】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民币。 33,000.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是: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 围是: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
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 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
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 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
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 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
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 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
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 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
审批结果为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33,000.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
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
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
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
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
第二十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条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 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
买入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卖出,或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者在卖出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又买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入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获得的收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