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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32: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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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及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汇报,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现金管理收益达不到预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采取终止现金管理或到期不再续期等措施。

  3、公司内审部每季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财务账务处理及盈亏情况核实等,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

  4、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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