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1〕3092 号文注册同意。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25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T 日)
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国泰新点 1 号资管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泰新点 2 号资管计划”);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2.40 元/股(不含62.4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2.40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2,4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2.40 元/股,申购数
量为 2,40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11:10:25.793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2.40 元/股,申购数量为 2,4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 11:10:25.793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
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1 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18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9,3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13,782,750 万股的 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4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46.3777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48.4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2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48.4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46.3777 元/股,超出幅度为 4.55%。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23 倍。
本次发行价格 48.4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0.75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
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600797 浙大网新 0.0593 -0.1103 6.10 102.93 -55.32
002474 榕基软件 0.0797 0.0336 5.95 74.64 176.96
002279 久其软件 0.1008 -0.2906 4.14 41.07 -14.25
300730 科创信息 0.2032 0.1846 14.40 70.87 77.99
002410 广联达 0.2781 0.2539 71.90 258.50 283.22
603636 南威软件 0.4054 0.3563 8.00 19.73 22.45
600756 浪潮软件 -0.2660 -0.2711 12.20 -45.87 -45.00
600718 东软集团 0.1056 -0.1206 9.51 90.06 -78.86
300075 数字政通 0.3247 0.3036 13.08 40.29 43.08
300271 华宇软件 0.3535 0.3635 10.72 30.33 29.49
300168 万达信息 -1.0875 -1.1520 11.27 -10.36 -9.78
603927 中科软 0.8030 0.7857 26.11 32.52 33.23
均值 - - - 76.09 95.2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T-3)。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总股本。
注 2:表中数据应以可比公司 T-3 日的股本计算
注 3:鉴于浪潮软件、万达信息的扣非前归母净利润为负数;浙大网新、久其软件、浪潮软
件、东软集团、万达信息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数,故上述公司未纳入可比公司平均市盈
率统计。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14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4,569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
和为 5,539,91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194.90 倍。
(5)《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9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48.49 元/股对
应融资规模为 400,042.5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