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海宁嘉慧减持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嘉慧”)《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海宁嘉慧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10,6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6%。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红京先生是海宁嘉慧的出资人之一,占海宁嘉慧出资比例为 2.7273%,通过海宁嘉慧间接持有公司 289,091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42%。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海宁嘉慧持有的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在限售
期满后,海宁嘉慧陆续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减持。
2021 年 10 月,海宁嘉慧在进行内部资产自查时发现,2021 年 9 月 9 日—9
月 15 日,海宁嘉慧因误操作导致减持李红京先生通过海宁嘉慧间接持有的公司289,091 股股票,该部分股票的减持均价为 78.2050 元/股,减持金额共计22,608,355.57 元。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红京先生在《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三、本次减持股份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1、根据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海宁嘉慧本次减持李红京先生通过海宁嘉慧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因海宁嘉慧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在发现误操作问题后,海宁嘉慧立即进行了补救。海宁嘉慧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两个交易日后立即在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公司 289,091 股股票,买入均价为 64.6680 元/股,买入总价共计 18,694,944.39 元,此次买入的股票将全部间接归属于李红京先生所有。另外,在扣除交易相关税费、手续费及所得税后,海宁嘉慧决定将此次买入股票总金额与减持股票总金额的差价
2,450,834.87 元全部上缴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京先生通过海宁嘉慧间接持有公司 289,091 股股票,海宁嘉慧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对该部分股票进行锁
定,在 2023 年 2 月 13 日前不进行任何减持。
3、海宁嘉慧对本次误操作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海宁嘉慧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加强对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