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股票代码:603993(A股)、03993(H股)
收购人名称: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2期520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2期5206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CATHAYFORTUNEINVESTMENTLIMITED/鸿商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4/F.,SiuYingCommercialBuilding,151-155Queen’sRoad
Central,HongKong
通讯地址:4/F.,SiuYingCommercialBuilding,151-155Queen’s
RoadCentral,HongKong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修订说明
收购人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4年1月24日
通过上市公司洛阳钼业公告并全文披露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其中提到收购人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上海宏大东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拟尽快另行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旦完成
审计将及时补充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鉴于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已编制完成并经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现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进行修订,在“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中补充了收购人鸿商产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数据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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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四、本次收购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要约申请
的情形,无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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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7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15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7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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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第二大
收购人/鸿商集团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