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8年8月16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王珺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徐军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曾犁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0,586,50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63,175,952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5、配售对象(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阿里巴巴ZH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额(万元) 资金(万元)
1 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 54,720.00 40,000.00
2 阿里巴巴ZH13云计算数据中心 54,720.00 40,000.00
合计 109,440.00 80,000.00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数据中心土建部分由阿里巴巴负责投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除服务器之外的其他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建成后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
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发行时间(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后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上市地点(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等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说明”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具体申报办法、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及处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募投项
目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确定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序和进度、签署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本次配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配股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配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或延迟实施;
10、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
11、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第5项、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子公司云创互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子公司长江口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业务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建项目,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拟使用公司的数据中心设备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赁年利率(含税)约为6.41%,租赁手续费为每年1%;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租赁期届满,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十二、关于设立杭州仁和子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应对数据中心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全国业务布局;董事会决定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成立后主营业务为定制数据中心投资运营业务。
十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