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零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罗 岚 曾 犁 陈 军
吴 浩 林丽霞 徐 军
李 宁 吴 杰 陈琳华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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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浩 林丽霞 徐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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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浩 林丽霞 徐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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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浩 林丽霞 徐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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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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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岚 曾 犁 陈 军
吴 浩 林丽霞 徐 军
李 宁 吴 杰 陈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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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6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8
二、本次发行概要......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33
二、查询地点......33
三、查询时间......3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数据 指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港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开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取得市北集团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批复。
2020 年 7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7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2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
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35 号),截至 2020年 9 月 11
日16:00止,中信证券累计收到数据港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1,692,149,095.40 元。
截至 2020年 9月 14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剩余款项
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55 号),截至2020年 9月 14日止,数据港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股股票 24,361,49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9.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2,149,095.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029,360.84(不含税)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8,119,734.56 元,其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24,361,490.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人 民 币
1,643,758,244.56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 2020年9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4,361,49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42,117,301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9 月 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69.46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9.46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2,149,095.40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029,360.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8,119,734.56 元。
(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