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
8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
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69亿元(含6.069
亿元)。2017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8月22日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70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鉴于自2017年7月17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发布至今,资本
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本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是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是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终止本次发行可转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申请终止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