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ELLASSAYFASHIONCO.,LTD.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901-190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1-1-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后
流通股占比不低于25.00%,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也包
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4,000万股。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
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
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日期 【】年【】月【】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歌力思投资、实际控制人夏国新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胡咏梅、作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股东夏国新、
有股份的流通限制、
胡咏梅、蓝地和刘树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
锁定的承诺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则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
1-1-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
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履行;(4) 减持公司股份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股东同甘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佳际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中欧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夏国新
通过中欧创投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夏国新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5、夏国新、胡咏梅、蓝地、欧伯炼和刘树祥作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4年【】月【】日
1-1-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