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等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广发资管设立的“广发原驰 福斯特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福斯特 1 号”)。2018 年 3 月 21 日,“福斯特 1 号”通过定向大宗
交易(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 30.3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6,681,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 202,507,778.20 元。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 0.30 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福斯特 1 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8,685,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
户至“福斯特 1 号”名下之日(即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算。在锁定期届满
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之日(即 2018 年 2 月 8 日)起算。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96,14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变更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2 月 8 日到期。关于存续期的变更和
终止,应遵循以下约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福斯特 1 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福斯特的
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6 个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福斯特 1 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