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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8:浙江鼎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浙江鼎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共同颁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等,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在发行结构、发行方式、网下投资者认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重点关注本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5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
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重要提示
    1、浙江鼎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浙江鼎力”,股票代码为“603338”,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3月10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29.56元/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25万股,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69%。
    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29.56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鼎力申购”,申购代码为“732338”。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由中国中投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5、根据《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了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未包含在此名单中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3月13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9、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1、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3月4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有效报价               指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
                        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
                        报价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5年3月13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25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9%。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29.56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3月12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3月13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3月13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29.56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625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4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995万元,少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使用额44,001.99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5年3月13日(T日)15:00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中国中投证券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予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不足部分回拨给网下投资者,由参与网下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事先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2015年3月4日 周三   告》
          T-5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12:00截止)
 2015年3月6日 周五
          T-4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5年3月9日 周一
          T-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2015年3月10日 周二   平台)
          T-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