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20,862,30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71.9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
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
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28 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1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6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548,557 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0,862,308 股
3、发行价格:71.9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45.2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1,480,792,122.95 元
6、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7、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A15996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止,国泰君安
在上海银行开立的 31600703003370298 号账户已收到 15 名认购人缴付的认购资
金合计人民币 1,499,999,945.20 元。
2021 年 12 月 23 日,国泰君安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上述
申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95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45.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207,822.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0,792,122.95 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0,862,308.00元,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459,929,814.95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及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浙江鼎力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浙江鼎力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71.90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20,862,308 股,募
集资金总额 1,499,999,945.20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未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限售期
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注 1)
1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7,524.00 188,199,975.60 6
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169,680.00 155,999,992.00 6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7,421.00 139,300,569.9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15,020.00 130,499,938.00 6
5 沈云雷 1,794,158.00 128,999,960.20 6
6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668,984.00 119,999,949.60 6
ASSOCIATION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90,820.00 99,999,958.00 6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390,820.00 99,999,958.00 6
9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1,251,738.00 89,999,962.20 6
10 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 1,251,738.00 89,999,962.20 6
11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931,849.00 66,999,943.10 6
1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8,400.00 60,999,960.00 6
13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98,052.00 42,999,938.80 6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8,052.00 42,999,938.80 6
15 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计划委员会 598,052.00 42,999,938.80 6
合计 20,862,308 1,499,999,945.20 --
注1:限售期结束后,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2139864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