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7-05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000.00万元(含223,000.00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300.00万元(含215,300.00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 98,700.00 74,038.72
2 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 35,000.00 32,952.60
3 年产4万吨差别化纤维柔性智能化生产试验项目 53,315.00 46,966.48
4 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 105,000.00 67,412.13
合计 292,015.00 221,369.9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替换、偿还。若本次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300.00万元(含215,300.00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 98,700.00 73,083.89
2 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 35,000.00 32,474.97
3 年产4万吨差别化纤维柔性智能化生产试验项目 53,315.00 45,864.25
4 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 105,000.00 63,876.89
合计 292,015.00 215,3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7-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7-053号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前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修订后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7-054号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前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前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