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82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A 股)
发行数量:208,333,332 股
发行价格:10.64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1 共青城胜帮投资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 1,254,999,991.28 117,951,127 12
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15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北信瑞丰基金管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16 号 739,999,998.08 69,548,872 12
理有限公司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广杰 2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3 庄奎龙 庄奎龙 221,666,663.12 20,833,333 36
合计 2,216,666,652.48 208,333,332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庄奎龙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
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9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9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5,984,000 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 股
3、股票面值:1.00 元
4、发行数量:208,333,332 股
5、发行价格:10.64 元/股
6、募集资金总额:2,216,666,652.48 元
7、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28,089,622.50元
8、募集资金净额:2,188,577,029.98 元
9、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10、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3 名投资者,分别为共青城胜帮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庄奎龙。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5:00时止,上述 3个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广发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
2019 年 11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7-102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止,广发证券已收到全体认购人
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216,666,652.48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19 年 11 月 26 日,广发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
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9 年 11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新凤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9〕412 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新
凤鸣业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333,33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16,666,652.4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8,089,62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8,577,029.98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各认购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存在资产过户情况。
(五) 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全程参与了新凤鸣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工作。广发证券认为:
新凤鸣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次发行方案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 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08,333,332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
限。发行对象总数为 3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
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限
号 (月)
共青城胜帮投资管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
1 理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4,999,991.28 117,951,127 12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16 739,999,998.08 69,548,872 12
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广杰 2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庄奎龙 庄奎龙 221,666,663.12 20,833,333 36
合计 2,216,666,652.48 208,333,332 -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庄奎龙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 满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 发行对象情况
1、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法定代表人:荣先奎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7,951,127股
限售期:12个月
2、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