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牌厨柜”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年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7.85元/股。投资者按照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4日(T+2日)公告的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17年5月4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家具制造业(C2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6.67倍(截至2017年4月26日)。本次发行价格27.85元/股对应的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7,345.73万元,按本次公
开发行价格27.85元/股、发行新股1,7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345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81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34
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金牌厨柜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8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牌厨柜”,股票代码为“60318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金牌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80”。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700万股。网上发行1,700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
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27.85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2日(T日)9:30-11:30,13:00-15:00。
6、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7,345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
担的发行费用4,81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34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7,345.73万元。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4月27日在《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2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卡、且在2017年4月27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
(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
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4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
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1万元(含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
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
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
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
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17,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个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支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17年5月2日(T日,周二)15:00截止。
T日15:00后,上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
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2017年5月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中签率。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2017年5月3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中签结果。
9、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4日(T+2日)公告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0、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T+4日公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1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