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1【- 043】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0,017,51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28.5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不
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
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7 月 23 日,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牌厨柜”)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发表独立意见,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0,017,513 股
4、发行价格:28.55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1,073.46 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9,538,922.69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
的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金牌厨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
2021 年 6 月 18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
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
的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1,073.4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538,922.6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017,51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69,521,409.69 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全程参与了金牌厨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金牌厨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过程、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55 元/股,发行数量为10,017,51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999,996.15 元,本次发行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认购股份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认购方
号 量(股) (元) (月)
厦门市建潘集团
1 6,909,282 197,260,001.10 18
有限公司
2 温建怀 1,864,939 53,244,008.45 18
3 潘孝贞 1,243,292 35,495,986.60 18
合计 10,017,513 285,999,996.15 -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潘集团”)、温建怀和潘孝贞。
1、基本情况
(1)建潘集团
公司名称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8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 年 10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
91350200562808909M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 5 号 624 室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99 号海峡明珠广场 41 层
法定代表人 温建怀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提供企业营
销策划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2)温建怀
姓名 温建怀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
无
居留权
(3)潘孝贞
姓名 潘孝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 无
居留权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业务联系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潘集团、实际控制人温建怀先生和潘孝贞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了已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 限售股
序 持股数量
证券账户名称 例 股份性质 数量
号 (股)
(%) (股)
厦门市建潘集 非限售流通
1 57,135,040 39.52 -
团有限公司 A 股
2 温建怀 16,18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