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结合了公司实际,符合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方向,能够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激发经营管理团队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同意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二、关于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杨利女士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杨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柴毅、王定祥、胡永平、柴蓉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