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7-06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中远海运集团将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较高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并按照届时的境内外监管要求完成相关内外部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陈冬先生、黄坚先生、冯波鸣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预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陈冬先生、黄坚先生、冯波鸣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
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14艘集装箱船舶监造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运”)下属COSCO (CAYMAN) MERCURYCO. LTD.(以下简称“中远水星”)订造的8条13500TEU集装箱船舶(H3025/3026/3027/3028/3029/3030/3031/3032)和6条21000TEU集装箱船舶(H1416/ H1417/ H1420/ H1427/ H1428/ H1429)提供监造服务并就此与中远海运集运及中远水星签署相关监造技术服务协议。
根据监造技术服务协议,总服务代价为人民币34,431,084元,并可根据监造技术服务协议的条款参考实际产生的监造工时予以调整。本项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的须披露关联交易,仅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披露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中远海发 H股公告:关联交易监造技术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陈冬先生、黄坚先生、冯波鸣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