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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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0,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日期: 2011 年 10 月 19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9 月 27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3、通过管理层持股公司智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管理人员邱永宁、
姚志伟、苏红阳、徐进、王喜阳、徐吉军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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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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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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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2,395,115.56
元,扣除向老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0,000,000 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82,395,115.56
元。根据 201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剩余累计未分
配利润和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后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
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3、通过管理层持股公司智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管理人员邱永宁、
姚志伟、苏红阳、徐进、王喜阳、徐吉军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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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及钢制品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50%,钢
材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油缸制造成本的变动。虽然目前公司拥有较强的定价能
力,可根据钢材价格波动对产品出厂价格作出适当调整,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产品毛利率和公司利润的影响。但如果钢材价格未来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可
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是国内四大挖掘机专用油缸供应商之一,并为其中唯一一家国内自主
品牌企业,在挖掘机专用油缸领域已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如果国外高压油
缸制造企业加大在中国投资设厂的力度,或国内挖掘机主机厂商加大研制配套用
油缸产品的力度,可能会对本公司高端产品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引起行业内的
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利润率水平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滑。
(三)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虽然本公司通过“三会”议事规则合理配置三会权限,规范运作相关制度;
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等一系
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
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控
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风险。
(四)挖掘机专用油缸产品 2010 年高增幅不具有可持续性风
险
发行人受益于行业整体增长、销售均价的提高以及公司在国内品牌挖掘机厂
商中的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等因素,2010 年挖掘机油缸增长强劲,2010
年发行人挖掘机油缸销售增长 205.83%。虽然下游挖掘机行业未来持续发展、发
行人产品质量和品牌逐步被更多客户认可,以及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产能瓶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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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突破等因素共同影响,发行人挖掘机油缸业务未来继续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但 2010 年的高增幅未来存在难以持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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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5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5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6
目 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