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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0 沪市 恒立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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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1-10-27

股票简称:恒立油缸                         股票代码:601100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油缸”、“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

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分别

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武进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账户作

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与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

款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 号 分 别 为     8062100091883 、 32001626736059222345 、

10602301040014171、537858905041,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二、本公司和开户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平安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平安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平安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平安证券的调

查与查询。平安证券每半年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

存储情况。

    四、本公司授权平安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

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当出具其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平安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

员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其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行按月(每月 5 日前)向本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

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平安证券。

    六、本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本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平安证券,

                               3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平安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

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按

协议规定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

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

合平安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平安证券的要求下

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平安证券发现本公司和开户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

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自本公司、开户行和平安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

                               4
    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

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通过管理层持股公司智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管理人

员邱永宁、姚志伟、苏红阳、徐进、王喜阳、徐吉军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5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

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

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

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43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

称“恒立油缸”,证券代码“601100”;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

行的 84,000,000 股票将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10 月 28 日

    3、股票简称:恒立油缸

    4、股票代码:601100

    5、A 股发行后总股本:42,000 万股

    6、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0,5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

    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

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通过管理层持股公司智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管理人

员邱永宁、姚志伟、苏红阳、徐进、王喜阳、徐吉军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 2,100 万股股份锁定期为 3

                               7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 8,4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2 、 英 文 名 称 : JIANGSU HENGLI HIGHPRESSURE OIL

CYLINDER CO., LTD

    3、注册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以北,

淹城路以东)

    4、发行前注册资本:31,5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6、经营范围:从事高压油缸、液压件、液压系统、高压柱塞泵

及马达、高压液压阀、精密铸件研发、生产与相关技术支持服务;机

械零部件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普通货运)。

    7、主营业务:高压油缸的生产、销售

    8、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9、电话号码:0519-86163673

    10、传真号码:0519-86153331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hengli-js.com

    12、电子信箱:hengliadmin@hen